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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冷静期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?

2023-06-10 08:01:58来源:中工网


(资料图)

中工网讯 男子离婚冷静期欠债,其前妻是否应该一同偿还?近日,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。

据悉,2022年4月,官某因生意资金周转不灵,向邝某借款35万元。官某向邝某出具借款借条,并承诺于2022年年底前还清。还款期限届满,但官某拒不向邝某偿还借款,因官某向邝某借款时与白某仍存续婚姻关系,邝某遂将官某及其前妻白某一同告上法庭。庭审中,白某辩称,涉案借条的落款日期为2022年5月初,只比两人离婚日期早18天,事实上两人4月便在民政部门申请了登记离婚,不排除官某利用离婚冷静期,将本案债务伪造成夫妻共同债务;且官某所借款项也是用于赌博,未将分文用于夫妻共同生活,借款应为官某个人债务,自己也是受害者。

本案债务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,关键要看借款是否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、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。始兴法院经审理认为,邝某于本案无法证实官某将35万元借款用于生产经营,也无法证实借款用于两被告夫妻共同生活,在此情况下,应由邝某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;其次,结合两被告的夫妻感情状况,本案35万元债务发生于两人离婚前夕,在夫妻双方感情矛盾不可调和的情况下,官某将所借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不切合实际。综上,邝某主张本案债务属于两被告的夫妻共同债务缺乏事实依据,白某无需对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。

最终,始兴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官某支付借款35万元给原告邝某,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。

(南方工报 林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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